歧视和(没有?)种族隔离
换句话说,如果法院此前认定巴勒斯坦国已存在,其对吞并的分析就会完全直截了当——吞并东耶路撒冷或约旦河西岸部分地区,与俄罗斯吞并克里米亚或乌克兰东部部分地区一样违法。但在整份《占领法》中,法院非常小心,避免直接谈论巴勒斯坦的国家地位。在这里,它似乎也小心翼翼地保持沉默,不提及第 2(4) 条中的禁令是否保护国家以外的实体,如果是,保护哪些实体。当法院在后来审查占领的合法性时,这种模棱两可的态度又出现在了意见中。法院随后得出结论,以色列在巴勒斯坦被占领土实施的各种政策和做法都是歧视性的,因为这一术语在《国际人权法》中被理解为歧视性的,即它们构成差别待遇,通常不利于巴勒斯坦人,而没有充分的理由。法院在此的分析,例如关于行动自由或破坏私人财产的分析,再次相对简单。法院因此得出结论(第 223 段):
出于上述原因,法院得出结论,以色列作为占领国通过的一系列立法和采取的措施基于国际法所规定的理由对巴勒斯坦人实行了差别对待。正如法院所指出的,这种差别对待无论从合 黎巴嫩 WhatsApp 号码列表 理和客观的标准还是从合法的公共目的来看都是站不住脚的(见第 196、205、213 和 222 段)。因此,法院认为,以色列对被占领巴勒斯坦领土上的巴勒斯坦人实施的全面限制制度构成了基于种族、宗教或族裔出身等因素的系统性歧视,违反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 2 条第 1 款和第 26 条、《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 2 条第 2 款和《消除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第 2 条。
随后,法院开始审查是否也违反了《消除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第 3 条,该条禁止种族隔离。当然,从以巴冲突的相互矛盾的叙述来看,这是一个图腾问题。在这里,法院寻求内部共识,选择了一种更为模糊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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